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晋
近年来,醉酒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因摩托车成本低、出行方便,醉酒驾驶摩托车引发的案件呈高发态势。近日,闽侯法院前往大湖乡墙坪村村委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1年8月12日晚,闲来无事的老王在家独自饮用了一斤“地瓜烧”。次日上午,老王在食用一碗酒酿线面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出行,不料与小冯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自己受伤、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抽血鉴定,老王案发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8.09mg/100ml,属醉酒。经闽侯县交警大队认定,老王负本事故同等责任。
庭审中,老王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认罪悔罪。法官当庭宣判,综合考虑老王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年龄及身体状态,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老王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后,闽侯法院现场开展了酒后禁驾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本案案情、相关法条向在场群众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及法律后果,并警示大家不能不顾自己及他人的安危,对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心存侥幸,并发出倡议,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永不触碰酒驾这根高压线。
编辑:陈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