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长治讯2月12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325省道开展元宵节前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17时48分,正当民警准备收队时。从南向北驶来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臂上还戴着红袖章,袖章上印有“护林防火”字样。
这辆摩托车像飞一样直驶而来,民警一开始以为他人年轻耍高兴来了快车,便拦下他准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可哪料到,车一停下,民警们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

经检测。驾驶员陈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再进一步检查,发现陈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未戴安全头盔。
民警依法给予陈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为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合并罚款1350元之处罚。(秦旭东)

来源 | 平顺交警
编辑 | 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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