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制时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2月14日晚,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223线243KM+500M处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酒后无证驾驶套牌二轮摩托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开出了8500元的罚单。
当天21时许,一名驾驶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CGXXX3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执勤卡点。执勤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车驾驶人拒不出示证件。
在与该驾驶人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其身上传来一股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孔某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摩托车上的号牌也是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陵水交警依法对孔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未取得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500元、扣留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