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守秩序,人守规矩,我们的道路才能更安全、更畅通,但在现实生活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行为屡禁不止。

2月17日上午10点14分许,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在视频巡查时发现犀城广场电信局红绿灯路口几辆加装遮阳伞的“摩的”正嚣张的停在路口。整个城区阴雨绵绵,空气湿冷,这些“摩的”司机正专注招揽客人,殊不知他们头顶上的电子监控“眼睛”正悄悄的关注着他们。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云阳中队的交警立刻赶到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金额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涉及非法营运的移交交通运输局处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到底有哪些危害呢?首先遮阳伞和支撑钢管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且钢管易摇动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影响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员快速避险;其次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旦加装了遮阳伞,在行驶的过程中会增大阻力,容易受风雨影响,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会剧烈摇晃,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第三是安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车体面积会扩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边缘也与行人的眼睛几乎同高,容易与行人及其它车辆发生刮擦,尤其是晚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茶陵交警温馨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擅自加装遮阳伞,已加装遮阳伞的请自行拆除,不要让遮阳伞成为你和他人的“夺命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