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电动自行车的外表欺骗了,一定要以车管所登记上牌的车辆类型,配以相应的驾驶证,才可以驾驶相应的车辆,切不可办“糊涂事”,否则,后果自负!
3月2日下午,
交警三大队民警在中华路拦下一辆
跟电动自行车长得很像的
一辆悬挂着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的车辆。

经查,
这辆车虽然是以电能为驱动力的,
但是已经达到了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标准,
所以,
就是按照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车辆类型
予以登记和上牌,
但驾驶人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
驾驶员李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民警对该车予以扣留。李某将会面临共计300元的罚款,并可以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在此提醒各位二轮车辆爱好者,
不要盲目驾驶二轮车辆,
一定要以车辆登记上牌信息为准,
如果是属于机动车,
一定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方可驾驶。
本台记者小凡供稿,责任编辑周全、丁雯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