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期,渝北交巡警在紫荆路、新南路、金龙路电子校路口等群众反映强烈路段,持续开展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专项整治,严查大功率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ZNENGZHIJINXINGSHI整治进行时
2月底以来,渝北交巡警根据群众反映,在紫荆路、新溉大道、两路城区等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专项整治,对以下1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
“飙车炫技”
涉牌涉证、
非法改装、
拼装报废、
超员、
闯红灯、
闯禁、
酒驾毒驾、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行动中,民警向违法驾驶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向其分析摩托车非法改装、假牌套牌、无牌无证、炫技耍酷等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希望摩托车驾驶员规范骑车,文明驾驶,确保自身以及他人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与此同时,民警深入社区、摩托车修理厂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力求将违法行为消除于萌芽。

据统计
第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渝北交巡警共出动警力1250余人次,开展统一行动92次,自主开展路面整治184次,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140件、非法改装57件、闯红灯26件、酒驾88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1942件、摩托车其他违法行为1217件,宣传教育2340人次。
整治行动开始后,听听市民怎么说?
下一步,渝北交巡警结合群众反映突出路段,将持续对紫荆路、紫园路等重点路段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相关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无牌、假牌、套牌、未悬挂号牌、非法拼装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扣留;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依法拘留;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强制报废;对醉驾、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以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渝北交巡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
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不闯红灯、逆行、超速,更不要为了刺激炫酷追逐竞驶、“炸街”扰民。渝北交巡警将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特点,持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核:杨扬
编辑: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