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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闯入禁摩高架飞驰,发现请举报

信息来源:chinamoo.com   时间: 2024-09-11  浏览次数:58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晚高峰时段,同集路高架上有摩托车在两车道中间穿行,十分危险。针对市民反映和本报记者走访了解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将积极排查群众举报线索,保持严管态势。上月起,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开启,欢迎广大市民、司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3月14日,记者乘车走访灌新路高架、西滨路高架、同集南路跨线桥等多处禁摩路段。在约1.5小时的行驶过程中,发现类似违规摩托车、电瓶车和三轮摩托车共6辆。不少违规车辆在车辆间反复变道,带来安全隐患。当天下午4点50分左右,记者乘车从同集北路往同集南路,一路上共发现3辆摩托车驶上高架。

  集美交警部门表示,大部分高架桥属快速路,闯入其中的摩托车、非机动车极易扰乱正常的通行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往往是摩托车、非机动车的驾乘人员。目前,除“四桥两隧”外,位于岛内的其他高架桥也明令禁止摩托车上路;在岛外,摩托车上高架桥是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视高架桥建设实际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情况而定。集美交警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日常执勤保障,加强执法查处力度,积极排查群众举报线索,保持严管态势。同时,将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目前集美区集美大道圣岩路高架、集美北大道(跨集美大道)跨线桥、灌中路医学院至后溪方向高架、灌新路高架、杏前路高架、杏锦路高架、西滨路高架、杏林大桥立交桥、同集南路跨线桥等均禁止摩托车上桥面行驶,在上桥匝道口等入口位置都有明显的禁摩标志提示牌。

  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68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警告、记3分或者罚款一百五十元、记3分的处罚。

  (厦门日报记者 刘少敏)

  昨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公开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车辆行为的电话和邮箱。

  “从今年1月26日起,我们决定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开支队指挥中心电话(0592-6220122),接受群众实时举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民警称,此外,从21日起,若群众发现辖区高速路面其他交通违法车辆行为,可通过邮箱举报。举报邮箱统一为:厦门高速交警支队电子邮箱xmgsjj@163.com

  举报拍摄标准:

  1 拍摄违法地点必须在厦门高速辖区范围内,视频时长不少于10秒。

  2 图片要能直观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最好能拍摄两张以上照片。

  3 视频要能反映交通违法行为动态过程,车辆号牌。

  4 上传举报时间需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

  5 不得使用任何图像或视频处理软件进行编辑处理。

  【提醒】在开车途中,驾驶人需确保自身行车安全(最好是行车记录仪拍摄),不得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如需拍照摄像,可让车上其他乘客协助。

  (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余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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