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周瑶、李鑫报道:近日,宜春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驾驶员一个是无证驾驶,一个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还闯红灯,致使4人受伤。
3月15日6时9分许,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警令,称宜春南路与平安路交叉红绿灯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事故双方均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接到警令后,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医院处置。
在医院,民警了解到事故双方都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各自搭载一人,共4名驾乘人员均受伤。但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一方驾驶员易某东身上散发着酒气,后经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40.65mg/100ml,易某东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另一方驾驶员赖某城则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时,事故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双方各执一词,于是民警立即调取事发路段沿途监控视频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易某东饮酒后驾驶搭载丁某隆的赣C9***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平安路与宜春南路交叉路口路段闯红灯通过时,与赖某城驾驶搭载赖某平沿平安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赣C3***9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和财务受损,易某东、丁某隆、赖某城和赖某平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当事人易某东在此事故中饮酒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信号灯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赖某城在此事故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