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18时许,一辆满载6个煤气罐的二轮摩托车被正在贵阳市花冠路口执勤的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拦截。

拦停。
经查,民警发现该二轮摩托车检验有效期到2021年4月30日,车辆目前的状态为“逾期未检验 注销”。经过询问,驾驶人赵某某告诉民警:摩托车是买的二手车,自己审验过一次后,没有人提醒他就没有再去审验过。直到民警告知车辆号牌已经注销,驾驶人才想起需要审验车辆的事情。

面临处罚,后悔不已。
随即,民警开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制措施凭证,将该车辆进行暂扣,并通知杨某某回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杨某某将面临以下处罚: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号牌注销按无牌无证处理),将面临罚款1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2、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
3、摩托车驶入禁止通行路段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
以上3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驾驶人杨某某将面临罚款5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南明交警温馨提示:
1、对于爱车的状态,要上心,时时关注,有交通违法及时处理。
2、运送危险物品需要经过批准,否则将面临处罚。(文/图 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