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制时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巍 通讯员梁定奇)3月27日,屯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执行任务时,发现一名男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所驾摩托车未悬挂车牌,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还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罚款4150元并扣留其车辆的处罚。
当天16时40分许,民警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所驾摩托车没有悬挂车牌。民警立即示意摩托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时,一股淡淡的酒气扑鼻而来,遂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无法出示证件。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李某平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对李某平进行安全教育,指出其无牌、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平所存在的4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以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