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20时45分,翔安交警新店中队民警洪毅带队在滨海东大道杨帆公园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拦下了一名骑着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的男子,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经了解,驾驶人曾某喜是附近工地的一名工人,当天晚上在工地附近的一家饭店里独自一人喝了些酒,之后侥幸的以为回宿舍的路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骑车上路,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民警通过进一步核实发现,曾某喜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得知结果,曾某喜悔恨不已,表示自己“喝酒放松做错事,被抓,该”。曾某喜醉酒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