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徐韶达)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此前在11月25日,曾报道过《摩托车被“惹事”老人推倒损坏,小伙坚持追刑责,案件下周开庭》一案引发社会关注。今年6月,家住上海的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坏,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后经鉴定,摩托车损失高达16000多元,老人经鉴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其儿子。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不了了之,这次其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他决定用法律解决这个问题。警方在8月立案,目前检察院已提起诉讼,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

11月29日,该案当事人之一的陈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天法院突然打电话告知我12月2日的线上开庭取消,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他表示,法院此次取消给出的理由是老人没有手机,“可是他们之前跟我说好的是,让警察安排老人进行线上视频的。”

对此,记者致电负责审理此案的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的书记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由于疫情原因我们只能线上开庭,因为老人没有手机,这个案子的程序才中止。”

该书记员解释道,“之前确实是让警察在开庭当天安排老人进行线上视频,但是因为老人是以捡垃圾为生,我们也不保证能在开庭那天找到她,包括因为疫情我们也不一定能正常开庭,所以将该案的开庭时间暂缓。”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