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云南交警高支队晋嵩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载人行驶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且车速较快,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通过喊话器提示驾驶人减速靠右将车辆停至安全地带。
经了解,摩托车驾驶人一早前往嵩明县看望住院老人,返回途中抱着侥幸心理拉着一个人以为不会碰到交警检查。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宣讲了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并将车上的乘客叫上警车送至北羊街收费站出口处。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因违法载人上高速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车速快,摩托车上高速行驶不得载人,要戴头盔、靠右行,不随意穿插变道,发生故障要在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防止发生交通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