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比起酒后禁开汽车的“常识”
很多人并不知道机动车的范畴
不仅包括汽车
酒后驾驶摩托车成了很多人的“盲区”

违法案例警示曝光
2022年12月8日13时40分,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正蓝旗上都镇上都大街蒙幼胡同北口有两车相撞”。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经勘查,当日12时30分许,王某某骑蒙H57XXX号二轮摩托车,沿上都大街行驶至蒙幼胡同北口横过街道时,与沿上都大街由东向西行驶的银灰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91mg/100ml,经对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含量为109.6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他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早已达到报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无证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处以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蜀黍再次强调: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酒后驾驶被查到,
同样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请切记: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摩托车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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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员 :王向东
▎责任编辑:刘珈彤 李丽
▎审 核:张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