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醉驾无牌摩托车,与蔡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巧合的是,案发6小时后,张某在医院治疗时被蔡某一方认出。昨日,记者从晋江交警大队了解到,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泉州网1月12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施雅霜 蒋巧玲)男子张某醉驾无牌摩托车,与蔡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巧合的是,案发6小时后,张某在医院治疗时被蔡某一方认出。昨日,记者从晋江交警大队了解到,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5日凌晨4时许,晋江交警大队金井中队接到报警,称在金井镇镇标路段,司机蔡某驾驶一辆小车与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直接驶离现场。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对事故展开调查。监控视频显示,由于事故发生在凌晨,驾驶员体征无法清晰辨认,肇事二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当天上午10时许,蔡某突然报警,称肇事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找到了,正在晋江金井医院。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医院,找到了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在对张某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其浑身酒味。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40mg/100ml。原来,张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了伤,逃离现场后到金井医院进行治疗。其间,蔡某的家属也去了金井医院,遇上张某后便通知蔡某前来辨认,蔡某确认后便直接报警。
经询问,张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责任编辑:林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