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高速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小车驾驶员疑似酒后驾驶,随着进一步检查,民警有了新的发现……
10月9日12时35分许,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厦门收费站入口执勤时,发现前方突然有一辆闽A牌照小车靠边停车,驾驶人疑似“偷梁换柱”。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车驾驶人林某进行酒精检测,很快酒精快排仪报警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林某支支吾吾,表示自己并未携带驾驶证,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林某仅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还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汽车类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调查,林某是前一天晚上跟朋友在家里喝酒,第二天上午跟朋友车来厦门办事。当天中午返程时,考虑到一个人开车比较累,林某就先开一段路程,准备上高速后再换朋友继续驾驶,没想到车辆刚进高速收费站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人林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汽车类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罚款25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一旦触碰到法律底线,都要为此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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