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玉水街道楠木园惠民小区6栋1单元门口的摩托车起火,接到报警后,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火势很快被扑灭。

火灾扑灭后,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前往现场开展火灾调查,火灾共造成1辆燃油摩托车、2辆电动摩托车烧毁,1辆电动摩托车外壳受损。经调取现场监控,发现火灾是由3名学生玩火不慎导致。

现场监控

消防员赶到灭火
由于现场监控较为模糊,消防部门随即前往派出所调出沿途监控,在警方的协助下,最终找到三名学生(未满16周岁),并联系到3名学生的家长。

三名学生
在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调解下,4辆受损车主和3名学生家长于3月14日达成赔偿协议,根据车辆受损和折旧情况,赔偿车主共计5100元。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讯员:王闻枫
编辑:张冲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