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泉州通客户端5月8日讯(东南早报记者康金龙 通讯员卢畑戈)漳州一男子骑个摩托车,被交警扣了37分,这是怎么回事?
5月5日晚,陈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龙海港尾镇往漳州开发区方向行驶。途中,被执勤的交警人员拦截检查。交警发现,陈某驾驶的摩托车与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也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陈某不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与准驾车型不相符、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机动车6个月,罚款1520元,记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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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康金龙 通讯员卢畑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