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的电动车非法加装了遮阳伞,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现在我们将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1月7日起,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全警出动,重拳出击,在全县范围内强力推进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篷),会阻挡行车视线,增加车辆占用面积和车辆风阻系数,容易刮擦到其他车辆和行人,严重威胁到驾驶者本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针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篷)违法突出的实际,华宁交警高度重视,重拳出击,在县城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集市全面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前,交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播、网路等媒体发布通告,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告知整治时间、整治方式等;同时,安排警力沿街、入户、进店开展宣传,告知车辆所有人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篷)的危害性及后果,动员车主自觉自行拆除,全力提高市民知晓率。整治中,分六个大行动组,采取巡逻管控与设置固定检查点相结合的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车已安装遮阳伞(篷)没有自觉自行拆除而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场强制进行拆除、并对拆除的伞(篷)进行收缴;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拒绝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暂扣车辆。


▽宣传先行
据统计,1月7日至20日以来,交警共现场强制拆除及收缴遮阳伞(篷)918顶、收缴报废车2辆、拖移违停车辆53辆,收到良好的整治效果,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并将形成长效整治机制。

玉溪交警提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存在安全隐患,遮阳伞会遮挡视线,行驶过程中易受风力影响造成重心不稳,支撑遮阳伞的支架,还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骑行电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佩戴安全头盔、穿着防晒衫、防晒袖和雨衣等措施达到防晒和避雨的效果。

【来源:玉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