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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一男生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致一人死亡,未满18岁照样被判刑

信息来源:chinamoo.com   时间: 2022-01-22  浏览次数:11

  近日

  襄州法院审理了一起

  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

  被告人无证驾驶无登记

  且具有安全隐患的摩托车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致一人死亡

  犯交通肇事罪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0年5月12日夜,襄州区黄集镇某路段发生了一起因未成年人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未成年人死亡的惨案。

  事故发生时,已满16岁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小龙(化名)正驾驶一辆未登记且前后灯均无法点亮的两轮摩托车,载着小伙伴小杰(化名)在乡间的道路上行驶,也许这不是小龙第一次驾驶摩托车,但这一次,却是小杰最后一次乘坐摩托车。

  5月12日23时40分,小龙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黄集镇某路段时,擦撞上堆放在桥面的油菜垛,致摩托车摔倒,小龙和小杰受伤、摩托车受损。6月8日,小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殁年15岁)。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小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机动车,行驶时未确保安全,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向公诉机关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结合庭审查明的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被告人小龙走上犯罪道路虽有家庭监管不力等客观因素,其心理、生理不成熟,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为此,襄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讲述一起事故只需要寥寥数语,而一起事故的发生,给当事人、给其家庭带来的伤害却是无法言喻的。小杰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终点,他的父母就这样失去了儿子,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破裂。小龙不仅自己受伤,也失去了一位好伙伴,年少的心也将留下永久的阴影,而其也因自己犯的错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原本美好的人生,就这样拐了一个弯。

  如果人生有重来一次的机会,相信小龙不会以身试法;相信小龙的家人一定不会再让小龙无证驾驶摩托车;相信小杰也不会再去乘坐小龙无牌无证驾驶的摩托车......

  但人生没有彩排,生命只有一次......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欠缺,很容易忽视交通安全。元旦、春节以及学生们寒假将至,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不能松懈,襄州法院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家长,要重视交通安全,除自身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一定要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告诫未成年人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主动预防事故发生。

  【来源: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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