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3 日 9 时许,高速交警青县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至京沪高速北京方向 159 公里处时,发现一名女驾驶员骑着摩托车载着一名儿童在行车道快速行驶,民警立即对其喊话提示其变道至应急车道行驶,并引导其进入青县服务区。
经民警询问得知,该女子从沧州东光县老家办完事后打算带着孩子回北京,不但骑着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超速,还不按摩托车规定车道行驶,面对民警提出的交通安全法规"问卷",这位女子更是一问三不知。
民警告知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骑摩托车乘载 12 岁以下未成年人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其进行劝说教育与处罚后,引导该女子驶离高速从下道行驶,并要求其联系家人接孩子去北京,切勿再让孩子乘坐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