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允许驾驶摩托车或者是电动车的。但是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17号,记者从攸县交警了解到,最近他们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肇事者就是一名骑摩托车的未成年人。
据了解,事发当时,攸县居民谢某和老伴在攸县网岭镇镇区非机动车道内靠右侧边缘往家的方向行走。这时,后方一辆摩托车行驶过来,结果没想到走到江某旁边时,摩托车突然倒地,倒地滑行的摩
托车将谢某和老伴冲撞摔倒,造成谢某抢救无效死
亡,江某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名肇事司机陈某事发时还未满17岁,还是在校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同时,她也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而肇事的摩
托车是属于她父母的。
目前,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尚在调查中,而肇事司机陈某除了要承担经济赔偿外,还有可能因构成交
通肇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调查中,交警发现,虽然未成年人不能骑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但是在攸县,像陈某骑摩托车的不在少数,特别是高中学生,许多竟然以
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代步上下学。
为此,交警也提醒广大家长,千万不能让未成年的孩子骑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上下学,以免造成危险。